2014年6月18日 星期三

讀書有感--正義才是一切法律所本

空大的《哲學概論》
李匡郎、李賢中、李志成9576614651
〈法律哲學〉
拉丁古諺:「因正義而成法律。Iussum quia iustum.」法律或許是一個法治國家或一個政體的依歸,但不該是人類社會的最終或唯一根據,因為人類的法律是不完整的,它只是多數通過的「合法法律」,就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正義才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任何法律和制度,不管它們如何有效率、有條理,如果違背正義原則,就必須加以改正或廢除。
另一拉丁古諺:「法律是合情合理的藝術,是利益和諧的藝術。Jus est ars boni et aequi.」但我們有太多忘記法律背後正義真諦的「法匠」和狗官,只會「依法審理」「依法辦理」,殊不知在法律的藝術中,法官要做詮釋的藝術家,真正的法律不能在法典和法規的書籍中找到,而是在法官的詮釋中,就如同樂譜上所記載的不是音樂的全部,法律也不是在法典和法規的書籍裡。
法律是該被遵守,但對正義的擇善我們更應該要有一種不能妥協的固執。

Vamoosh「亂搞[bu]死」


Vamoosh, the bish craft
Pocoyo幾乎是大噗每天固定且唯一看的卡通。一開始看西班牙文版,後來大噗自己堅持要看英文版,身為媽媽的我真是鬆了一口氣,大學唸了四年的西班牙文,如今看起西班牙文版的Pocoyo還是有些吃力。
大噗是Pocoyo的粉絲,好在Pocoyo不是什麼主流的卡通,在台灣幾乎看不到任何周邊商品,媽媽省了很多錢,也省下很多在大街上母子之間買與不買的僵持。
不過,不用花錢不代表不用花時間。
pocoyo裡,大噗最喜歡的大概就屬Pocoyo的專屬交通工具Vamoosh /vɛmuʃ/了。一開始,我以為Vamoosh是一個意思是某種載具的字,遍查了所有可能的拼法,就是找不出這個字,只能不明所以地跟著VamooshVamoosh地唸。大噗每天都要造一台「Poco噗」的Vamoosh--用房間裡的棉被、枕頭,當然他自己造不好,都是爸爸造給他的,造好了之後就整個人鑽進去Vamoosh裡上天下海一番,沒意外的,那個用棉被和枕頭造的Vamoosh不會太堅固,再加上一個小噗在旁邊亂,常常造好沒兩分鐘就解體,這時大噗就會高喊著「VamooshVamoosh」地盧著爸爸重造,一個晚上下來,沒造個十次,也有七、八次,爸爸都管那個叫「亂搞[bu]死」。
終於,在Pocoyo的官網上,找到「Vamoosh」這個字,原來這是一個自創的字(難怪老娘上窮碧落下黃泉也找不出來),源出西班牙文的「vamos (let's go)」,然後也知道了「Vamoosh」只是個小名,真正的名字叫做「bish craft (a half-'b'ird-and-half-f'ish' craft)」。雖然必也正名乎,但我還是喜歡爸爸的版本--「亂搞[bu]死」。

《Willy the Dreamer》

  • Anthony Browne是我很喜歡的一個繪本畫家,大噗也喜歡。慢慢地收購,家裡居然也有了七、八本他的書,《Gorilla》、《Piggybook》、《Things I Like》、《The Tunnel》、《Changes》、《Willy and Hugh》、《Willy the Wizard》、《Willy the Dreamer》、《Voices in the Park》、《Willy's Pictures》等。他的繪本畫風單純簡明,文字也不多,但事實上沒有一本是簡單的,認真讀起來每一本都可以寫出一篇幾千字的賞析論文,哪天老娘有閒了(六十歲吧),再來寫一下。
  • 這次和大噗一起看的是Willy the Dreamer》,和《Willy's Pictures》一樣,Anthony BrowneWilly the Dreamer》裡除了向很多藝術家「致敬」(就是把他們的作品拿來當哏玩啦),還有一些是流行文化和兒童文學裡的哏。哏就跟用典一樣,知其典出何處的人看了總會會心一笑,不過看到夢中威利變成畫家的那一頁,那個會心一笑變成了大笑--原來邱毅把太陽花說成香蕉花是在向Anthony Browne「致敬」
左上角有香蕉花
  • 每次讀到這種作者在自己作品中向前輩「致敬」的哏時,我總會找出前輩的作品讓大噗參照,每到這種時候,就覺得自己書買得不夠多,尤其是那種雪銅紙、印刷精美、貴森森的畫冊怎麼那麼少,是說買得多又如何?書會長腳,自己不見!怎麼找就是找不到那本時報文庫本的《梵谷──磨難中的熱情》啊!而且所有的時報文庫本都不見了!唉。
  • 阮囊羞澀,畫冊不可能齊全,還好我有網路,得以遍覽名畫。一幅又一幅地帶著大噗看過之後,大噗問:「媽媽,我們要買哪一個?」「啊……」這已經不是阮囊羞澀的問題了。


2014年6月16日 星期一

孩子的強韌與脆弱

孩子的情感比我們想像中脆弱,但他們的身體,則比我們想像中強韌。
小孩的小病小痛不該被放大關注,本該天生天養;但就情感能力上來看,是人都一樣,不因年紀小而有所減損(對孩子來說心愛的玩具車不見了其傷心之真摯絕不亞於大人丟失了一輛藍寶堅尼),孩子也該慎而重之地被對待,或者說至少要當回事。

2014年6月10日 星期二

Outdoor賴府life之首露心得

大小雙噗:
對這兩隻噗來說,這次首露應該是九十九分,沒滿的那一分是媽媽扣掉的,因為大小噗們是在是玩得太興奮、睡得太少,扺抗力下降,回來後有一點點上呼吸道感染的症狀,不過不嚴重,補了兩天眠後也就自動好了。
  • 所有的小小孩都是未完全進化的人類,身上孑遺著遠古穴居人的習慣,在家樂此不疲地躲在棉被、枕頭裡玩,露營不管晴雨,最重要的當然是那個帳篷。夜裡十點多,帳篷一搭好,大小雙噗精神全來了,什麼都新鮮、什麼都好玩,大噗搞到一點多還睡不著,透著內帳的小紗窗看著帳外地上一隻被暴雨打壞了翅膀的白蝴蝶噗嗤噗嗤振翅做垂死的掙扎。
    後面的是我們的噴火龍,前面那個令人熟悉、萬年不變黃藍配的是二哥的犀牛

  • 手電筒:這大概是「第二愛」。
  • 環境:有溪,玩水,撈魚,開心!帳篷裡才透進天光,爸媽都還在睡,大噗就已經醒了:「我要和哥哥去釣魚!」
  • 生物:這陣子,大噗沈浸在一堆昆蟲書裡,這次露營,見到了草蟬、台灣肥角鍬形蟲/望月鍬形蟲(事後查了圖鑑,爸媽無法確認是哪一隻,倒是大噗一口咬定是前螯較粗且背有直條紋的肥角鍬形蟲)、滿樹的青斑蝶、幾隻大琉璃紋鳳蝶、一些媽媽沒興趣認識的褐色蛾類。不知道是不是受書的影響--多田智的《昆蟲森林》系列裡,主角就是一隻鍬形蟲,大噗好像只對甲蟲有興趣,其他如蟬,一叫就怕,蝴蝶來停在他身上,更是驚慌地大叫。





老爺公司的爐不乖:
露營前一天140606(五)晚上老爺就臨時進廠加班,直到140607(六)淩晨0230才回來,睡了幾個小時,一早又進廠忙到1730才回到家,出發還沒抵達營地前,天色就已全暗,在通訊狀況很糟的營地裡不斷地聯絡公事,隔天中午拔營回家後,洗個澡小瞇一下再進公司。唉!我已經做了所有事前的準備工作、營地工作、事後的整理工作,老爺唯一做的事是幫我把裝備、食物等東西搬下車和搬下車,但老爺還是覺得累。我覺得體力累是一回事,心裡的累才是真正的累,尤其一出山區,通訊恢復後,看到老爺的老闆傳來那種把人罵得狗血淋頭的簡訊,連我都覺得……唉,只能說「天不時也」。

老天爺不幫忙:
140607(六)白天一整天裡,太陽還露臉咧,可是老爺還在公司,出不了門;能夠出發時,老天爺卻發瘋似地倒下海量的雨,還沒搭帳,光拿些吃的用的,我就已經全身半濕;晚上十點多,雨小一點了,才把帳搭在泡茶的涼亭裡,亭子比帳篷的底面積270*270小,雨勢雖小,但說不準老天爺的雨還要怎麼個下法,不敢不把外帳拉撐,撐著傘釘下所有能釘的營釘後,還得另外想辦法把營繩固定在欄干、園藝裝飾用的石磨上,弄好了,也全身都濕了。所幸雨勢沒再大起來。
暴雨胞籠罩全台之時露營,難的還不止在露營當下,事後的裝備整理更是大挑戰,要在一坪大的室內空間裡,利用人工太陽--除濕機和電風扇弄乾內帳、外帳、地布、四人鋁箔睡墊、四顆充氣睡墊,真的,需要花點腦筋。


老爺太累(太懶?)、小孩太小,沒辦法自己一家去露,還需要大家的cover
好在大噗還有哥哥、姐姐帶著,老爺太累就只能負責抱著睡著的小噗。儘管搭帳、收帳時還有同行的兄、嫂、表妹、妹夫等幫忙,營地炊事等工作也全由他們幫忙分擔,但當我一個人收到第四個充氣睡墊時,真是又累又無力到想罵髒話。

烤肉、酒伴:
對那種對大自然沒特別感興趣的人--呵!你知道我講的是誰--來說,露營代表著短時間內不用開車移動,酒當然要有,只是酒易買,願意露營的酒伴難尋,有幸賴府life的首露有酒伴,如果沒有公司的鳥事和那個爛天氣,那真是棒!

 

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It's nobody's birthday cake!



《It's My Birthday》是大噗的新歡之一,內容在講一個小男孩收集材料做生日蛋糕,然後請大家吃。
謝二嫂介紹,發現了「日正雞蛋糕粉」,材料和作法都簡單且近似於這本《It's My Birthday》,雨天的下午不能出去玩,那就一起做蛋糕吧!蛋糕烤好出爐,用大噗最愛的葡萄乾代替書裡的新鮮櫻桃,大噗說:「等爸爸回來吹蠟燭切蛋糕。」
還吹蠟燭咧!It's nobody's birtheday!
好吧!你高興就好。
看得出來賴府的烤箱是雙燈管的
大噗對書中內容最大的疑問:怎麼可以有蛋糕沒蠟燭?!

2014年6月6日 星期五

2/98

彎彎偷吃干我什麼事?(我又沒吃到,而且那隻小王也不好吃的樣子,送我,我都不要)

在極狹小的閱聽空間裡,有兩條小新聞,不罵不快。

1.「廉政署早該告訴他的,不該養案。」我不知道這個廉政署的法理定位在哪,但如果比照司法,那就該獨立,不該是行政的後勤幕僚,「不須要」也「不可以」告訴你!再者,搞不好你就是一顆粽(想你也不夠大咖到成為粽貫頭),我還告訴你咧!用屁股想就明白的道理,還敢拿出來說嘴!

2.「房價高,那就在台中買房,高鐵通勤台北。」又是一個「何不食肉糜」的。任憑託言什麼口語表達不夠周全等屁話,但讓人無法忽略不見的卻是語意背後赤裸裸呈現出來的台灣資源分配狀況。我不是貧戶,自認經濟狀況位處社會的絕大多數中間階層,我久久回一趟娘家都不捨得坐高鐵了,還拿高鐵通勤咧,一個月交通費可以付四百萬的房貸耶。只能說現今的財富差距已然不是用八二法則來解釋了,錢與權的結合,造成「2%的人掌握98%的資源」且「98%的經濟成長都集中在那2%的人手裡」,更可怕的是階層間的距離正在以這樣的等比級數拉大中。最可惡的是這群得到98%經濟成長果實的2%人不斷地在操弄著一種數字悖論--數據會說話,經濟是成長的,98%的人們啊!你們要知足。確實無法否認!比起前一個基準,我們這98%的人的確是得到了所有經濟成長的2%!謝主隆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