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一半才想到要拍下來 |
作法:地瓜蒸熟、去皮、搗成泥,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的話,就再過個篩吧。趁熱拌入奶油(butter, not cream nor whip cream),使之融於地瓜泥中。奶油的量,少了不好吃,多了膩口,不過這道料理要想好吃,所需的奶油用量,說來只怕要驚倒一堆患有「恐油症」、用起油來錙銖必較的人,所以放膽地下重手吧,不嫌多的!奶油拌勻後的地瓜泥,使質地由原先的鬆軟變成滑潤。接著,拌入鹽巴調整味道。最後將地瓜泥盛盤舖平,送入烤箱,至表面焦黃。
Probably, the better way to go:
- 改用冰淇淋挖勺,以半球狀盛盤,再改用torch,使其能快速焦黃,免於長時間在烤箱中流失水份。
- 利用梅粉賦與一點酸。
- 不全用butter,一半改用cream,可能在濕潤依舊的狀況下,更添爽口。
- 上桌前擠上一坨whip cream。
雖說「玫瑰不叫玫瑰,芬芳依舊」(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smell as sweet.),但話會這麼講不也因為它是玫瑰嗎?有誰去聞過圓仔花香不香?在這個重視包裝和行銷的年代,名字,事關要緊。
明明就是石蒜,換個名,叫「曼殊沙華」,馬上夢幻了起來;再換個名,叫「彼岸花」,立刻超凡脫俗。
同理,明明就是mushed sweet potatoes,改個名,叫「Formosa Purée」,馬上高級了起來;要是再把「ㄆ一ㄨ蕊」唸成「ㄆ一ㄨ黑」,不得了了,那是米其林三星的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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