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那天,我在兒童新樂園和一個四歲小孩吵架……

星期五上班日,我們到兒童新樂園玩,很舒服地玩,避開了人潮,幾乎都沒等到,一樓的Playground裡,空間與人數比例也顯得很有餘裕,大、小噗都在球池裡玩,他們把大型的泡棉積木在滿地的小球推來推去,像是在陸上衝浪一樣,假日人少,大型泡棉積木的數量是足夠的,只要孩子稍微等一下、找一下,一定都有得玩。
我給大噗人我關係的那把尺已經比較內化,當他把手裡的積木放開,試試在球池裡不同的玩法,轉身回頭原來的積木已經被人推走時,他就摸摸鼻子先找別的,但眼睛卻始終盯著原來玩的、最心儀的、但別人正在玩的積木,直到別人放手了,他才趕快去玩,但其他的孩子搶奪他正在玩的那一塊時,他大聲阻止,甚至斷然地抱起積木,避開搶奪。
但小噗還不大行,小噗一直來哭訴:「他拿了『我的』那塊。」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告訴小噗:「積木是兒童樂園的,不是你的,你玩別的去了,原來那塊積木誰都可以玩,現在你可以玩其他積木,或者你可以等,等別人放開你原來在玩的那塊。」小噗很不情願,但他也就一邊玩別的、等原來的。但更大的問題發生在別的孩子來搶小噗手上正在玩的那塊積木,Playground的入場條件是要超過90公分,小噗剛過,所以他可以說是裡頭最小的幾個孩子,大概寫明了他就是「軟杮子」,在球池裡待了半個小時,來了五個要搶小噗積木的孩子,四個男生、一個女生。
第一個來的是男生,小噗先是用聲音(不是語言喔)嚇阻,接下來用手奮力地拍打積木,然後叫媽媽,媽媽我坐在遠遠的地方目睹這一切,還沒來得及站起來,那個小男生就放棄了。
第二個來的男生,小噗用聲音嚇阻的同時出手推人,我馬上走近,小男生大概是看到我走近,還沒等我開口,就落跑了。
第三個來的男生,我就在旁邊,小噗直接喊媽媽,我跟小噗說:「你跟哥哥說『這是我正在玩的,你去玩別的。』」小噗遲遲不開口,我在想是不是小噗台語要轉換成國語有困難,所以我只好再用國語跟小噗說一遍,要求小噗照本宣科就好,但小噗不說,倒是小男生聽了我說的國語版之後,自己跑了。小噗使用國語的時機很少,他的第一句國語是大概在三、四個月之前在哥哥的美術教室裡的一句「那是我的」,同樣也是發生在搶奪的時機,不同的是對象是一個孩子的媽媽,因為她也只是見小噗可愛和小噗鬧著玩,所以當時那媽媽臉上是一臉和善,不同於孩子們之間的搶奪,他們是搶真的!
第四個來的男生,我就在旁邊,但我默不作聲,小噗先是用聲音喝阻,那孩子反而整個人趴上那個小噗正在玩的積木,小噗迅雷不及掩耳地打了那個孩子,打人犯了我的大忌,我想都沒想地又跳下去介入,我叫小噗不能打人,我叫小噗要用說的,說清楚(我直接用國語)「這是我正在玩的,你去玩別的。」但小噗不說,也不放手,那孩子就趴佔著積木也不走,兩方就這麼僵著,我很猶豫我要怎麼做,我知道我越是介入小噗就是越依賴我來捍衛自己的權益,但我又覺得我不能不介入。就大人來說,不過就是一塊大的泡棉積木,沒什麼好跟孩子計較的,但對小噗和那孩子來說意義可不同了,小噗不願放棄,我不會叫他放棄在小噗還不能在衝突裡保護自己的權益時,我應該要做給小噗看如何在不動手的狀況下堅持,而且在實力懸殊時,求助本來就是正常的手段,所以我決定陪小噗僵著,我狠狠地瞪著那孩子,那孩子說:「我要玩。」我說:「這塊積木是弟弟(小噗)正在玩的,你不可以搶,你可以玩別的。」我一個字一個字地說得嚴肅,還刻意地說得很大聲,心想這孩子的爸媽在哪裡啊?不是說家長必須陪同入球池的嗎?那孩子又說:「可是我要玩啊!」我再次宣告:「這塊積木是弟弟(小噗)正在玩的,你不可以搶,你可以玩別的。」那孩子不再回我,下一秒他轉向小噗,出手揍了小噗一拳,出手不重,但小噗也跟著出手,我大吼:「不可以打人。」小噗又可憐巴巴地緊抓著被小哥哥壓在身軀下的積木,那孩子也不再打人,轉而對了我揮空拳,我不理他,和他就這麼僵著,其實這樣的騷動已經引起許多家長側目,但始終不見那孩子的爸媽,讓我很尷尬,搞得像是我在和那孩子計較一樣。後來那個一直趴在積木上的孩子總算放棄離開積木,但他跑開時對著我嚷:「不公平!」
最後一個是女生,比起那第四個男生,算是好處理的,小噗自己處理完了。
我不是否定傳統價值,但我認為不應該要求孩子無條件地「溫、良、恭、儉、讓」。我在想像傳統的爸媽遇到這樣的事,為求和諧,處理的方式應該會是要小噗放棄,然後帶著小噗去玩其他的,但這樣的和諧是假的,這種「和諧」的社會只會養出兩種人──獵食者和獵物,這樣的「和諧」建立在獵物宿命地認同他們是活該被獵食者給吃了。我在無條件要求「溫、良、恭、儉、讓」的價值觀下長大,天知道在我出社會後,我是花了多少力氣才「長出牙齒、學會咬人、不被吃掉」。我要在兩隻噗的心裡植入新的人我關係價值觀──不能吃人,但也別想把我當軟杮子吃掉。
我不是一個要想介入孩子人際關係的媽媽,但在人我關係的那把量尺還沒完成內化之前、在孩子處事方式還沒從野獸進化成「文明人」之前,適度的介入是必要的。人我關係限界關係著什麼應該、什麼不應該;處事方式關係著如何實踐那些應該與不應該。小噗的人我限界還是在由欲望(想要)在主導,而不是應該或不應該。小噗的處事方式還是隻野獸,觀察小噗和其他孩子衝突的過程根本就是在看《Animal Planet》,兩隻野獸發生衝突時,不都先以聲(尖叫)勢(用手拍打積木)恫嚇,若聲勢恫嚇無效,情況就會演變成肢體上的撕、咬、扭、打,文明人不以這樣的手段來處理衝突,但文明人的手段需要教導、傳授,要教說理、要教如何辨認衝突的對象是文明人還是根本就是一隻野獸(要知道,不同對象自然就會有不同的手段)。當孩子還在野獸時期,做爸媽的沒有適時、適度地介入,只妄想著孩子大了,自然就會進化成文明人,是可以,但那耗時可是以百萬年計算的人類進化史啊!
我不是一個無微不至的媽媽,但我相信孩子的養成需要父母很細緻地教導,其是社會化過程。playground是一個孩子摸索人我關係的好地方,在playground裡的玩再怎麼說都是小事,但教養都是從小事建立起來的,比如,玩溜滑梯時,前面的人還沒離開溜滑梯,後面的人不能溜下來,後面如果有人等著溜下來,那就不能在溜下來的地方逗留。
那孩子才四歲,他臨去前喊的「不公平」一字一字地搥著我的腦袋,小噗利用我來對抗你的確是不公平,很對不起,但阿姨真的想不出更好的處理方法。後來在playground其他的地方也見到那孩子幾次,一直沒見到孩子的爸媽,直到最後孩子要離場,才見到他是爸爸帶來的,只是爸爸從頭到尾坐在一旁當低頭族、滑手機。
這個爸爸啊,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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