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日 星期一

向Maria Montessori致敬--我對母職的想法

前幾天831日是Maria Montessori女士的生日,自覺深受啟發,今日再作一篇致敬文,也算是自己對於母職的想法整理。

打從有了賴肥之後,我一直覺得自己搖身一變,成了一個人類學家,開始對賴肥這個未開化的人類(或者根本就是個外星人)展開田野調查。人類學的田野調查強調的是近距離的第一手報導,其最重要也最有特色的研究程序之一就是「參與觀察」(Participant observation)。我和賴肥之間一言以蔽之大概也就是這四個字「參與觀察」--參與,因為生活在一起;觀察,因為這是增進了解最好的方式。這項調查迄今已持續了一年七個多月,比起整個調查的預計時間長度(還要再二、三十年吧),短短的一年七個多月實在算不得什麼,但這一年多來,田野現場的實務和外部資料(這些資料中有很大一部份來自Maria Montessori女士或其後進學者的著作)的研讀,兩者之間不斷呼應印證,漸漸地我對於「媽媽」這個角色總算有了比較清楚的認知。
  1. 媽媽是孩子自我完成的觀察員、引導人、協助者
  2. 媽媽是孩子濡化(Enculturation)過程的關鍵人物
先說第一個角色,孩子自我完成的觀察員、引導人、協助者。
孩子有一大部份的能力是與生俱來的,在正常的生理和環境條件下,時間到了就會了。至於這些能力出現的timing,用蒙特梭利的話來說叫敏感期,蒙特梭利曾舉了一個例子:有一種毛毛蟲剛出生時對光線具有敏感性,使他們可以爬到樹枝的最頂端吃嫩芽,但這種對光的敏感性隨著毛毛蟲長大而消失,長大後的毛毛蟲開始往枝枒茂密處走,以避天敵。人跟毛毛蟲一樣在特定的時間具有特定的敏感性,蒙特梭利對孩子不同階段的敏感期有詳盡的觀察,皮亞傑(Jean Piaget)的認知發展理論裡也強調了不同階段裡孩子特定的認知發展,這些天書般的理論,容我白話文翻譯--什麼時候,就該做什麼事,而且要好好地把那些事在那些時候做個透徹。
舉個最實際的例子,七、八個月大的孩子只要一坐到高高的餐椅上時,就會把所有的抓得到的東西往下丟,媽媽撿起來放好,他再丟,禁止也沒用。我的同學劉小姐曾經瘋到去細數,她和她的兒子小石頭竟做了56次的你丟我撿。理論對這樣行為的解釋是孩子正在透過反覆的操作建立因果概念的認知--認知東西必然從高處掉下去。有時沒什麼耐性,總會想:什麼鬼!要56次才知道東西會掉下去!牛頓要是被56顆蘋果砸到,早傻掉了,哪來萬有引力?
但事實上,不管接受或不接受,孩子就是有這樣的內在需求,總有一天他丟夠了,東西必然從高處掉下去的認知在屢試不爽的操作中建構起來之後,內在需求被滿足了,他也就不丟了。孩子有很多基礎能力尤其是認知與動作都是自我完成的,孩子具有不容抹滅主體性,做媽媽的,急也急不來,教也教不得,孩子自己真想發展時,媽媽禁也禁不了的,媽媽唯一能做的就只是提供充足的機會或適當的材料(比如準備一堆丟了不會吵到鄰居的材料,或另外帶到合適的地方,讓孩子盡情丟個夠),引導、幫助孩子自我完成。
當然做媽媽的在引導與幫助之前,首要必須要知道孩子在什麼樣一個階段,蒙特梭利的敏感期與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理論,甚至一般的育兒資訊,都可以提供大致上的推斷,但理論是一種整體的概述,每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有著不同的脾性,外顯行為差異很大,理論只提供一種普同性(Universal)的知識基礎,自己孩子獨特性(Particularity)終歸要自己觀察。
賴肥還不會講話,但就算是大一點的孩子也不見得就能很完整地用語言自我表達,(不要說孩子了,其實有些大人也沒有這般能力,比如我家老爺),而且我相信比較起語言,行為才是窺見一個人內在意識更有效的窗口,所以和賴肥在一起時,我最常做的事就是靜靜地觀看賴肥的一舉一動,看他玩筆筒,看他玩車車,看他玩樂高,賴肥大概也習慣了我這個背後靈,只要我坐在他身邊,大部份時候,他就能自己乖乖地玩上好一陣子,反之賴肥極端不能忍受和媽媽須臾的分離,就算同一個屋簷下,一個在客廳一個在房間也不行。
從這樣的陪伴觀察中,我看到我家賴肥會筆筒裡的東西全倒出來,然後將尺、書籤、溫度計等畫不出筆跡的東西先放回筆筒,剩下的再慢慢把玩,賴肥十分清楚哪支筆要套哪個筆蓋、哪支筆要按了筆頭才畫得出來,我什麼也沒做,但我知道對於物品特性、形狀,賴肥已經自己掌握了初步的認識,還能做得出簡單的歸納。在賴肥玩車車的時候,我看到他有時候把車子放到折好的棉被上任其俯衝,然後一次又一次地拾起重新再放到棉被上,有時賴肥會把車車藏在枕頭下,一會兒再去摸一摸,看看還在不在,有時爸爸會幫忙搭一座棉被枕頭橋,賴肥就會推著車車在橋洞鑽進鑽出,除了枕頭橋之外,我們什麼也沒做,但我知道賴肥自己對於空間感的確信是一天天地加深;當賴肥玩樂高時,有時組裝的角度不對,屢試不成,他會氣急敗壞地拉我的手求救,有時反反覆覆拆了又組、組了又拆,直到滿意為止,有時一旁也在玩樂高的我不小心踩了他的地雷,拆了他心目中不可以毁壞的那一組積木,他會生氣地向我抗議,直到我再把同樣形色的積木拼組回原位為止,我不知道賴肥的腦袋裡正在進行著什麼樣的運作,也猜不出賴肥的心裡到底有著什麼樣的意見,但我確定的是,孩子小歸小,其意識之豐富、心思之複雜遠超過我所能知悉。
在田野調查的場域裡,不操縱研究主體和對異文化的尊重是最基本的倫理;在田野調查的研究中,所謂的主位觀點(Emic)和客位觀點(Etic)同樣重要,誰也不能凌駕於誰。雖然,親子的關係並不全然是人類學的田野調查,但有些地方是相似的:做為媽媽的我應該相信孩子有自我完成的內在驅使力,應該在成長過程中孩子的主體性給予最高的尊重,在安全的前提下,以最少的操縱,做詳實的觀察;親子關係和田野調查不同的是,田野調查裡的人類學家進入到異文化的族群裡,而在親子關係中,父母所面對是猶待成長的孩子,除了觀察之外,做父母的要比人類學家更進一步地根據對自己孩子的觀察提供必要且及時的引導與協助。

再說第二個角色,孩子濡化(Enculturation)過程的關鍵人物。
濡化是人類學裡的專有名詞,指的是文化跨過世代而被學習與傳承的社會過程。這樣的過程有時候是可以被直接教導的,比如父母教導孩子在接受饋贈時,要說「謝謝」;但大多數時候,孩子必須透過長時間的漸進觀察、體驗以及有意識和無意識的行為修正,最後方能融入所屬的社群文化體系之中,比如無形的價值判斷,又比如不同時空環境下,不同生物距離的拿捏。
講白一點,前者是言教,後者是身教。以物理學的「用力」和「做功」來比擬,言教用力多做功小,常常是徒費脣舌,而身教則是用力小做功大,是相對有效的辦法。
賴肥才一歲七個月大,言教幾乎是不可行的,但在他身上已經可以看得出身教的做功。我給賴肥各式各樣的積木,但因為我自己最習慣玩樂高,所以賴肥在眾多種的積木中也偏好樂高。我們家居處空間不大,玩具書籍眾多,如果不隨時收拾,很快就看不到地板,賴肥每每玩過一樣,我就趕緊收回固定位置,日子一久,賴肥隱約知道玩具推車就該停放在「車庫」裡,什麼玩具就該放在什麼樣的桶子裡。我喜歡閱讀,私心希望賴肥也能養成閱讀的習慣,所以我刻意花很多的時間和賴肥一起共讀,賴肥打從出生起就成長在一個隨手拿得到書的環境裡,賴肥就和一般的孩子一樣經歷過吃書、啃書、撕書、摔書的時期,但賴肥在快滿一歲的時候就已經知道「把書本拿來翻頁」比吃、啃、撕、摔好玩多了,現在的賴肥已經知道「閱讀」是怎麼一回事,也知道從櫃子上抽出自己想看的那本書,用他自己喜歡的方式享受書本的內容,比如每次當賴肥抽出Donald CrewsFreight Train時,就一定得找爸爸作陪,然後翻開書頁,把書頁裡的那列火車當成玩具一樣地推來推去。我做媽媽的經驗只有一年七個多月,但我深深知道孩子並非不能賦與期待,只是當我們期待有怎樣的孩子的時候,自己就該先當個怎樣的大人。
在賴肥學齡之前,可預期最常相處的人就是身為媽媽的我,我是賴肥濡化過程的關鍵人物,我要把我對賴肥的期待在我自己身上做出來給賴肥看!

註:
主位觀點Emic:一種研究策略,將焦點放在當地人的解釋以及重要意義的判斷;是當地人取向的觀點,旨在研究當地人如何思考。
客位觀點Etic:一種研究策略,強調研究者(而不是當地人)的解釋方式、概念、範疇以及判斷重要性的標準;是科學家取向的觀點。
田野調查的一項目標就是發現當地人的觀點信念與認知,並拿來相較於研究者自己的觀察與結論。一個文化的成員們常過於投入自己正在從事的事情以致於無法不偏不倚地討論他們的文化,研究者嚐試著將客觀而有穿透力的觀點帶到異文化研究之中,但再怎麼訓練有素的研究者,不脫也是一個帶有文化盲點的人類,所以終究沒有絕對的客觀,研究者應該體認的是:有些偏誤來自於被研究的社會也來自於研究者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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